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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征代理


    

据美国《CSO》(2003 NO.2)杂志调查:在美国,82%的公司采用电子手段监视员工,63%的公司监视员工对互联网网站访问,47%的公司检查员工电子邮件。

《第三只眼》 拥有国内最优秀的专业监控系统内核,拥有庞大的用户群,欢迎加盟代理!

1、软件零售商代理


销售方式:销售《第三只眼家庭监视系统》、《第三只眼企业监控系统》以及其他《第三只眼》系列的软件产品。

代理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特定销售渠道的个人。
  2、具有相关产品销售经验或特定销售渠道。
  3、具有建立和管理销售渠道的经验。
  4、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
  5、配合我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商务政策:
  1、订货与供货:遵循先订货、后发货的原则向区域代理商供货。区域代理商须填写《第三只眼产品订货单》,并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在一个工作日内根据库存情况通报代理商定单是否有效及预计发货时间。我公司有责任根据自己的库存情况对代理商的订单提出建议和指导。
  2、结算方式:款到付货,我公司负责免费提供一种发货方式(限铁路或公路),如有特殊要求,费用自理。
  4、宣传资料:依据订购产品的数量,随货提供相应的产品资料;如有特殊需求,可额外发放宣传品及产品资料。
  5、信息披露:我公司将全面向代理商披露有关《第三只眼》产品、市场、公关活动等信息,有关技术及商业机密除外。代理商要及时想我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
  6、政策变化:在代理销售期间,由于我公司在产品及市场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将提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商解决由于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问题。

2、除了上述的代理方式,我们还欢迎下列的合作方式:

捆绑销售:
  是指将《第三只眼》家庭版、企业版及其他《第三只眼》系列软件与软硬件生产商的自产或代理计算机以及相关软硬件一起销售,而不单独作为零售产品销售。

OEM销售:
  是指以OEM方式向软硬件生产商销售《第三只眼》家庭版、企业版及其他《第三只眼》系列软件,并且该制造商将此软件与相关软硬件捆绑销售。所谓"OEM"方式是指在软件的载体上可以按软硬件生产商的要求印制其公司名称及商标等。

委托开发:
  是指利用我们公司的掌握的技术,按贵公司的要求定制软件,费用视软件复杂程度及开发周期而定。

加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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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电话: 13157779772
联 系 人: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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